3月14日,泰安市能源局发布《2022年泰安市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中指出,坚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发展有规模有效益的太阳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盐穴储能、地热能、氢能等新能源,充分勘测风力资源,积极探索核能供热,全力以赴把泰安市打造成中国“储能之都”。
文件提到“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加快推进新泰市西庄等10个乡镇,肥城市高新区东大封村、新泰市西张镇东白沙村、宁阳县伏山镇施家村等83个村首批标杆创建工作,统筹推进太阳能、生物质等综合开发利用,打造农村地区用电、取暖、炊事等一体化清洁用能模式,建成2个以上的“标杆乡镇”、25个以上的“标杆村”。
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显著提高乡村供电保障能力,全力支撑清洁取暖试点和分布式光伏规模化推进。持续加强散煤治理,对年内尚且不能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区域推广使用清洁煤,巩固劣质散煤动态“清零”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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