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
其中提到: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电气化。
服务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在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及其它行业铸造、加热、烘干、蒸汽供应等环节,加快淘汰不达标的燃煤锅炉和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窑炉,推广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
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企业和园区加快厂房光伏、分布式风电、多元储能、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加快推进建筑领域电气化。
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在现有集中供热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推广电驱动热泵、蓄热式电锅炉、分散式电暖器等电采暖
在市政供热管网末端试点电补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冷热联供技术,采用电气化方式取暖和制冷。鼓励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和办公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公共建筑围绕减碳提效,实施电气化改造。
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电气化。
在种植、粮食存储、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推广电烘干、电加工,提高生产质效。
在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回头预冷、贮藏保鲜、冷链物流。
在畜牧、水产养殖业推进电能替代,提高养殖环境控制、精准饲喂等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