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276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提出稳步提高核电在能源电力结构中的比重,同时积极推进和拓展核能在供暖、供汽、海水淡化等领域的综合利用。全文如下: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276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核能优化能源结构,助力3060目标实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核电规划实施并与新能源协同发展的问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稳定的建设节奏,避免大起大落,稳步提高核电在能源电力结构中的比重。同时,积极推进和拓展核能在供暖、供汽、海水淡化等领域的综合利用。研究推动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智能电网的平台作用,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实施路径,建立核电与其它能源品种互为补充、相互支持的协调发展机制,促进能源电力清洁消费。
关于核电碳减排贡献纳入市场交易问题。2011年以来,我国在7个省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试点省市碳市场共覆20余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今年以来,在试点基础上,发布了全国碳市场建设、碳排放相关制度文件及技术规范,启动了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下一步,将坚持全国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在发电行业碳市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将核电碳减排贡献纳入市场机制的可行性,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导气候投融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实现我国二氧化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