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时期深化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到合理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对列入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西部地区(甘肃省)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以及电极蓄热储能集中供热等民生工程,加大优质电源配比,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实施清洁取暖电价支持政策。居民分户取暖,取暖期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统一执行峰谷分时目录电价,并取消高峰时段,将低谷时段延长至10小时,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电谷段目录电价,其他时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平段目录电价。以居民供热为主的集中供暖企业,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变压器的用电设备)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电供暖设备用电,调整执行大工业用电类别,将工商业电采暖用户取暖期低谷时段延长两小时。鼓励工商业电采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双边协商和集中撮合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签订带曲线、分时段发用电合同,用电价格按输配电价顺价模式结算,其基本电费减半执行,谷段输配电价按相应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的50%执行。非取暖期用电恢复执行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详情如下:
甘发改价格〔2022〕9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甘肃省“十四五”时期深化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
省住建厅 省市场监管局 甘肃能源监管办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