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发布《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运行保障能力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快补齐宝鸡市城市运行保障短板,破解制约宝鸡城市发展的突出矛盾,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特制定行动方案。开发中深层地源热泵、浅层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方式,对供热区域进行补充。
以下为通知全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宝鸡市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
为加快补齐我市城市运行保障短板,破解制约宝鸡城市发展的突出矛盾,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结合宝鸡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系列部署,聚焦聚力标志性、引领性、带动性项目,加大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建设力度,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公共卫生、便民服务等重点领域短板,为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补齐短板,保障基本。坚持底线思维,采取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优先补齐城市运行安全短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大众倾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提升质量、注重实效。坚持把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在补齐设施短板的基础上,持续优化服务水平,做好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市容市貌整治、应急突发事件处置、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等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尽力而为,稳步推进。将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上,既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又要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确保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稳步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居民生活保障
1.保障城市供水。加强冯家山水库和清姜河水源地保护,实施冯家山水库引输水管线改造,对冯家山引水管线内衬进行改造。结合连霍高速宝鸡城区过境段市政化改造同步开展宝鸡出口段6.4公里DN1200供水管网改造。(市住建局牵头,市财政局,千阳县、渭滨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底)
2.保障天然气供应。积极争取协调上游供气企业气量指标,用气高峰期对经营性用气企业实行市场化价格管理,加快麟游至宝鸡天然气支线项目进度,为宝鸡市城区、岐山县和麟游县提供气源。加快实施凤县天然气供应工程,力争早日建成通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牵头,岐山县、麟游县、凤县、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凤翔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9月)
3.保障冬季供暖。加快推进宝二发电厂长输管线供热项目进度,缓解主城区供热问题。在宝鸡高新区东区建设多个燃气热源站,强化热源储备,满足高新区入网供热需求。开发中深层地源热泵、浅层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方式,对供热区域进行补充。(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市热力公司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保障电力供应。做好330千伏千河变、宝鸡南变,110千伏钓渭变等新建变电站布点建设,加快推进110千伏凤翔变改造、35千伏柳林变升压工作,提升主城区供电能力,满足重要园区供电需求。(宝鸡供电局牵头,市发改委,渭滨区、陈仓区、凤翔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二)加强城市污染治理
5.强化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各县区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提质扩容进度。严格落实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打通污水管网脉络,形成地下“一张网”。加快组建市水务发展集团公司,授权对全市城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逐步实现城区污水厂一个公司一体化运营管理。〔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投资(集团)公司,各县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现有污水厂改造2022年12月完成〕
6.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启动长寿沟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加快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对红李沟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修复,作为市区应急填埋场。更新淘汰老旧清运车辆,在陈仓区、宝鸡高新区建设4座中型垃圾压缩站,金台区、渭滨区建设18座小型垃圾转运站。系统推进垃圾分类,加快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和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加快各县区垃圾处理厂提标改造,确保渗滤液处理排放达标。〔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投资(集团)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三)提升城市应急管理能力
7.加强城市内涝防范。对城市排水管渠系统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加快排水管网改造和雨水排出口建设及改造修复,在雨水不能直排地区新建雨水泵站,增强城市低洼区排水能力。推进群众路、石坝河、塬北大道等排洪渠工程建设,到2025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市住建局牵头,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凤翔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8.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在石坝河地区、县功地区、蟠龙新区和千河地区逐步建成4个一级消防站。推动消防训练基地与省人防综合训练中心合建。对消防救援装备、车辆和人员力量进行更新和补充。(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防办,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消防训练基地建设2022年12月,消防站建设2025年12月)
9.提高防震减灾能力。按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地震灾害救援力量标准组建宝鸡市重型地震救援队,配齐人员和装备。在金台区4个广场或公园增设国家Ⅲ类标准应急避难设施。(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地震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限:重型地震救援队建设2021年12月,新建应急避难场所2023年7月)
10.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加快中心医院港务区分院战时医院医疗救护工程建设,推动烽火集团通信防空专业队工程建成投用,实现专业队工程“零”的突破。加大县区指挥工程建设力度,在金台区、凤翔区、眉县、凤县、扶风县建设应急指挥所(中心)。筹划新的跨渭河人防隧道工程,并争取列入省级支持范围。(市人防办牵头,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凤县、金台区、凤翔区政府,宝鸡港务区管委会负责;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四)提升公共服务兜底保障水平
11.提高传染病防治能力。在市区建设独立的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传染病医院),在县级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或对感染性疾病科进行改造提升。(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政府、宝鸡港务区管委会负责;完成时限:县级医院项目2021年底前完成,市传染病医院项目2024年底建成投用)
12.改善公共卫生机构条件。在宝鸡高新区科技新城建设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对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卫生监督所等公共卫生单位进行整合,全面改善疾控、卫生监督和采供血机构等公共卫生服务设施设备条件。(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上半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2022年底开工,2024年底建成投用)
13.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新建1座国家Ⅰ类标准殡仪馆和1座占地500亩的公益性墓园,满足群众多样化治丧服务需求。〔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投资(集团)公司,金台区、陈仓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底全部建成投用〕
14.加强重要物资储备。采用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结合、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结合等方式,加快补齐补足关键品类物资短板和仓储设备设施缺项,建立完善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市级成品粮油储备不低于面粉10天,大米5天,食用油60天,冬春蔬菜5天,食盐30天,猪肉1000吨。严格按程序做好防寒保暖、防汛救灾、应急救援、防火灭火、防地质灾害等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储存、调拨、运输管理,实现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县区全覆盖,满足各类灾情疫情的防控需求。(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每项工作任务由市级分管领导总负责,牵头部门协调推动,各责任单位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要对各项工作任务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实施,亲自抓好落实。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本领域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细化制定配套制度和政策,加强监督和指导,推动各领域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质量效率,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形成资金合力。做好项目的策划、包装、可研、立项等前期工作,积极向上争取,使我市更多项目纳入中省专项补助或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积极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撬动作用,统筹用好上级补助资金、本级财政资金,综合利用信贷、产业投资基金、产业引导资金等各类资金,加大对补短板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创新工作机制。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对储备项目的协调调度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推动在建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避免形成“半拉子”工作。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搭建对接和交流平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管理走向市场化、专业化,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