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泰安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
2023年,城区、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217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8.5288万户;城区、县城完成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包含公共建筑能效提升)43.5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农房建筑能效提升1534户;新增15万平方米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
《泰安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到,加快推进集中供热保障能力建设,推动集中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含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不具备集中供热改造条件的,结合实际实施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
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推进取暖改造。杜绝未立先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
将清洁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有机结合,优先将环境敏感点周边的散煤用户纳入清洁取暖改造范围;统筹能源开发利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一体推进清洁取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