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商丘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主要任务中提到,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应用,鼓励支持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对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任务的工业炉窑,优先给予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等工业窑炉,应采用清洁能源。全市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锅炉,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实施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等,以拆除方式淘汰的,必须拆除炉体或物理切断管道,使其不具备复产条件。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提升现有大型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加快热力管网建设,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指导各县(市)编制实施供热更新改造方案,加快配套供热管网建设,增加市区建成区和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县(市)城区集中供热面积。因地制宜推进热泵、燃气、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低碳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