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卫市人民政府发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方案重点任务中提到:
(四)实施海原县县城平房热源改造项目。在海原县县城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建成区平房区域(未纳入近5年拆除范围内),采用空气源热泵煤改电等技术实施热源改造项目,新增清洁能源取暖面积5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海原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五)实施两县一区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按照申报计划,在全市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的农村地区,实施“煤改电”工程,新增清洁能源取暖面积908.39万平方米。其中:沙坡头区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耦合供暖技术”“空气源热泵热水技术”和“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等技术,完成改造46934户。中宁县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耦合供暖技术”“空气源热泵热水技术”和“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等技术,完成改造56896户。海原县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技术”等技术,完成改造35000户,并在条件成熟的村开展EOD模式试点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六)实施中宁、海原县乡(镇)、行政村公共建筑热源改造项目。在未覆盖集中供热管网的乡(镇)、行政村公共建筑区域,采用煤改光热、热泵等技术统筹实施热源清洁化改造,实施“中宁县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示范”等项目,新增清洁能源取暖面积6.1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中宁县人民政府、海原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