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布,规划指出,我国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发展相对滞后,“十四五”要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达6.8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3.6%。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2025年,规划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从5000万吨标准煤到6000万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的规划增长空间为20%。
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直接利用规模。做好区域可再生能源供暖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等的衔接,在北方清洁供暖中因地制宜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暖,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规模化可再生能源供暖行动。在城镇新区推动可再生能源供暖与天然气、电力等其他清洁供暖方式的耦合集成,示范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供暖为主的多能互补供暖体系。持续推进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清洁液体燃料商业化应用,在科学研究动力和安全性能的基础上,扩大在重型道路交通、航空和航运中对汽油柴油的规模化替代。提高燃气、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兼容性,加快完善相关标准,探索推动地热能集中供暖纳入城镇供热管网、生物天然气并入城乡燃气管网。
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主要包括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太阳能热利用等。
生物质供暖
规划提出,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合理发展以农林生物质、生物质成型燃料等为主的生物质锅炉供暖,鼓励采用大中型锅炉,在城镇等人口聚集区进行集中供暖,开展农林生物质供暖供热示范。在大气污染防治非重点地区乡村,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则,因地制宜推广户用成型燃料炉具供暖。
开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示范。在华北、东北、华中等乡村地区开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试点示范,坚持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户用炉具”、集中式生物质锅炉供暖等不同类型应用。
地热能规模化开发
积极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制冷。结合资源情况和市场需求,在北方地区大力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因地制宜选择“取热不耗水、完全同层回灌”或“密封式、井下换热”技术,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土壤、岩层和水体的干扰。探索新型管理技术和市场运营模式,鼓励采取地热区块整体开发方式,推广“地热能+”多能互补的供暖形式。推动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集中规划、统一开发,鼓励开展地热能与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工业等产业的综合利用。加强中深层地热能制冷研究,积极探索东南沿海中深层地热能制冷技术应用。
全面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重点在具有供暖制冷双需求的华北平原、长江经济带等地区,优先发展土壤源热泵,积极发展再生水源热泵,适度发展地表水源热泵,扩大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规模。满足南方地区不断增长的供暖需求,大力推进云贵等高寒地区地热能开发利用。
对于太阳能热利用,规划未予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