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朔城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在“双碳”目标下,按照国家、省、市冬季清洁取暖的工作要求,结合《朔州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为有序推进朔城区2022-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能源发展,在清洁取暖工作中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以保障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和“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要求,因地制宜、以量定改,提高清洁供暖比重,降低用户侧能耗,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实施原则
按照“市级指导、区级推动,企业实施、企业运营,户为主体、整村推进,多元投入、政府奖补,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底线,积极稳妥推进清洁取暖,严格遵循“先规划、再合同、后改造”的程序,保障群众基本取暖需求,牢牢守住不让居民挨冻底线,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三、总体任务
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朔州市冬季清洁取暖方案(2021-2023)》,朔城区2022年热源侧清洁化改造要完成2022-2023年两年改造任务共23613户,其中集中供暖9387户、“煤改电”6130户、“太阳能+”4173户、生物质炉具+燃料3923户。
结合我区各乡(镇)、各街道上报数据及实际情况,确定我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各路径改造任务共23613户(详见附件)。
四、改造范围及路径
(一)改造路径
清洁取暖工作改造方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热源侧热源清洁化替代和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
1.热源侧热源清洁化替代
(1)热电联产集中供暖
优先采用热电联产集中供暖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工作包括换热站、一次管网和二次管网建设;共涉及5个乡镇(街道)14个村(片区)9387户。
该项工作由区住建局牵头实施,负责项目立项、招标等工作。
(2)分户式“煤改电”
每户配备一台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制热量不小于3kW)、一台电磁炉、电热炕(面积5平方米)以及线路改造;共涉及4个乡镇20个村5274户。
该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牵头实施,负责项目立项、招标等工作。
(3)分布式“煤改电”
分布式“煤改电”主要包括热源站(空气源热泵机组构成)建设、管网建设、一台电磁炉及电热炕(面积5平方米);共涉及2个乡镇(街道)2个村(崔家窑村、东邵庄村)856户。
该项工作由区能源局牵头实施,持续推进2021年未开工项目。
(4)“太阳能+”
每户末端配备一台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风机(制热量不小于3kW)、一台直热式电暖气(制热量不小于2kW)、一台电磁炉、电热炕(面积5平方米)以及线路改造、太阳能光伏板一套(户均70平方米);共涉及3个乡镇(街道)35个村4173户。
该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牵头实施,负责项目立项、招标等工作;
(5)生物质炉具+燃料
在各种管网线路难以触达、扩散条件好、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区域,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生物质炉具兜底,技术路线优先选用集中式或分布式生物质炉具供暖。“生物质炉具+燃料”清洁取暖包括生物质炉具一套、末端暖气片两片及生物质燃料。采用分户式炉具的必须在人员活动的室内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生物质炉具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的要求。生物质颗粒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分级》NB/T34024-2015或山西省环境与资源保护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民用生物质燃料质量分级》T/SXERA007-2020中的要求,并确保供应原料的质量等级与采购合同签订的要求一致。
政府补贴生物质燃料购买费用,补贴标准每户每年最多不超过3吨。
共涉及6个乡镇75个村3923户。
该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牵头实施,负责项目立项、招标等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