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指出,为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前下达3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总计207亿元。用于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业污染深度治理、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调整,促进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近期,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湖北、河南、广西、浙江、江苏、广东等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2年共超36亿元的生态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涉及多个大气领域的污染防治和环境整治项目,其中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占有相当比重。
1.黑龙江
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推进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日前,黑龙江省财政厅向相关市县和省直单位拨付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5.5亿元,重点支持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大气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以及佳木斯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为有效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下一步,黑龙江省财政厅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将生态环保作为重点保障领域,支持推动黑龙江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水平再上新台阶。
2.吉林
吉林省提前下达2022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4亿元,专项用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辽源市、东丰县、东辽县三个地区获得本次资金支持。
3.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共下达专项资金56594万元,其中包括包头市的清洁取暖资金24000万。
4.河南
河南省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8.5亿元,专项用于前三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要求市县结合项目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困难群体倾斜,确保农村居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安全温暖清洁过冬。
5.广西
广西提前下达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1570万,专项用于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相关工作。
6.浙江
浙江《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8670万元。
7.湖北
湖北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合计下达资金4.3064亿元,通过支持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燃煤污染控制、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工作,促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8.江苏
江苏省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通知》提到,江苏省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共有19个,合计金额23859万元;江苏省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因素法分配设区市13个,合计28316万元。
9.广东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安排计划,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40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