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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约1190亿元,“十四五”清洁取暖城市散煤清零怎么做?
2022-03-08       来源:CHPLAZA清洁供热网

在能源基金会支持下,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发布《‘十四五’国家散煤污染控制策略研究》(以下简称《研究》)。


《研究》在总结“十三五”散煤治理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围绕“十四五”散煤治理目标及推进策略展开分析,并研究散煤治理技术路线,提出配套政策建议,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十四五”散煤治理方案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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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指出,根据“十四五”散煤治理目标和清洁取暖城市散煤用户数估算,若“十四五”期间重点区域和第四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改造量约为1000万户,投资约1190亿元,五年运行成本为830亿元,按中央财政分担20%计算,平均每年需中央财政资金81亿元。改造完成后,可减少散煤消费2370万吨,减少SO₂ 12.7万吨、NOx 3.4万吨、CO 282.1万吨、VOCs 7.9万吨、一次PM2.518.9万吨、PM1024.0万吨以及CO24574.1万吨。鉴于当前我国清洁能源供应的严峻形势,建议在确保完成1000万户改造量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治理,在能源供应有保障的前提下,稳步提高清洁取暖率。


“十三五”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大幅提升


《研究》指出,2016-2020年,各部门、各地方通力协作,集中资源积极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通过多种清洁能源替代方式,已累计替代散煤超过1亿吨(含低效小锅炉用煤),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由38%提高到65%。


截至2020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共完成农村地区散煤治理2500万户左右,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替代散煤超过5000万吨,基本完成平原地区冬季取暖散煤和生活用煤清洁替代。


“十四五”散煤治理策略


基于“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30年碳达峰、2035年美丽中国空气质量改善要求,结合资源条件、技术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研究》确定不同阶段的散煤治理目标:到2025年实现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区散煤清零,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北方其他地区城区、县城以及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镇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逐步推进平原地区农村散煤替代。力争到2030年散煤消费量比2020年削减80%以上,北方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根据技术发展进程,若核能供热、电厂远距离供热、光储直柔等技术逐渐成熟,安全性、经济性等允许大规模应用时,散煤治理进程可能加快。


对于散煤治理实施步骤,《研究》提出“十四五”散煤治理应按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步推进、多措并举,突出大气污染重点地区和其他地区重点污染城市;按照先城区、后村镇原则,率先实现城区、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以及重点村镇清洁取暖;按照先平原、后边远山区的顺序,基础条件好的村镇先行,逐步向其他村镇延伸。


基于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建筑特点、热源资源等情况,大体上可以把不同地区适用的清洁取暖方式归纳如下:对于城区和县城而言,居民比较集中,应优先采用集中供热。对于渤海湾盆地、南华北盆地、关中盆地、冀鲁豫结合部等地热资源富集地区,可采用地热集中供暖。沿海地区核电资源丰富地区,可以探索核电集中供暖。西北地区风能资源丰富、日照时间长,可采用电取暖或太阳能+电力供暖模式,实现取暖清洁化的同时还可以消纳可再生能源;在天然气产区等气源丰富且价格低廉的地区,适宜采用天然气集中供暖或分散供暖。东北、河南、山东等农业大省,生物质资源丰富,可以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专用锅炉集中供暖或生物质打捆直燃锅炉集中供暖,同时需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


散煤治理政策建议


《研究》针对散煤治理提出7条建议:尽快编制“十四五”清洁取暖规划;强化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加强部门协调和地方指导;尽快出台清洁取暖技术指南;建全完善配套经济政策;优化财政补贴机制;加强散煤治理全流程管理。


《研究》指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到期,清洁取暖作为减污降碳的重要措施,“十四五”和“十五五”还将持续深入推进。面对当前能源供需新形势,建议尽快启动编制《“十四五”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深入开展规划目标和任务的研究与论证,为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提供指导。


在建全完善配套经济政策时,要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继续实行居民“煤改气”天然气门站价格不上浮。引导地方天然气输配企业优化重组,减少天然气输送层级。出台相关标准,规范农村“煤改气”用气量核定标准,采暖季前,地方政府、供气企业、城燃公司共同核定居民用气量,按照基准门站价格做到应保尽保,属于农村“气代煤”用气部分的,按照居民门站价格在供气合同中予以明确。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适当延长采暖用电谷段时间,适当扩大销售侧峰谷电价差,特别是 “煤改电”户数较多的地区,进一步扩大采暖季谷段用电电价下浮比例,降低居民取暖成本。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专项债券安排使用领域且具备相关条件的清洁取暖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进行金融创新,对清洁取暖项目给予支持;完善政府、企业、居民利益共享机制,探索新业态、新模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投资、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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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洁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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