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共同编制了《济南市“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
《规划》指出,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新建高度在100米以下的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当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动既有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并规范热泵技术的推广应用。到规划期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15%。